首页 >> 注意事项 >>【机电设备进出口】行业动态 >> 深圳宝安检验检疫局查处一宗进口设备标签标识违法案件
详细内容

深圳宝安检验检疫局查处一宗进口设备标签标识违法案件

近日,深圳宝安检验检疫局查处了一宗未完成中文标签标识整改擅自销售的案件。经调查,今年1月,广东某商贸公司从日本进口了一批振动机,货值63万日元;该批设备到货后,宝安局工作人员下厂查验发现其振动机机身无中文标识、无中文说明书。工作人员当场要求企业整改。但在未完成整改的情况下,该公司把部分货物予以销售。

《机械电气安全-指示、标志和操作》国家标准GB18209.2-2010第5.1条款规定:“文字信息应采用使用该机器的国家语言”。在国内销售的机电产品须有中文标识和中文说明书,中文标识和说明书能为使用者提供产品具体信息和操作指南,并指导使用者正确使用产品避免造成伤害。进口商应重视机电产品标签标识和说明书问题,妥善完成中文标签标识制作与粘贴。

针对上述案件,宝安局工作人员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诚信约谈。


在线客服
-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