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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全国进口旧机电产品质量状况

时间:2018-04-04     作者:上海二手设备进口报关公司【转载】   来自:上海二手设备进口报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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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全国进口旧机电产品质量状况

 

进口旧机电产品作为工业基础装备中的一部分,多为科研、服务、基础建设等社会领域中所急需的硬件装备,在不同时期为弥补国内相关技术、设备的空白,推动我国工业产业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补充作用。而且,从其他国家将在用或停用的旧生产资料向我国转移,也是许多跨国企业全球化生产和占领中国乃至亚太地区市场份额的阶段性经营策略。但是相对于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产品安全、卫生、环保的要求及配套法规、标准的更新,进口旧机电产品往往存在与我国现行有关产品安全、卫生的强制性技术规范不符的情况。而国外使用过的旧医疗器械、旧锅炉压力容器等商品,更是存在极大的安全、卫生危害或隐患。因此,长期以来国家质检总局与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多部门联合,对不同的旧机电产品采取禁止进口、限制进口、允许进口等不同的管理措施。

国家质检总局自2002年起,对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逐步调整,建立了现有的以“备案、装运前检验、到货检验、后续监管”四个环节为基础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体系。2010年,国家质检总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围绕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要求,进一步简化旧机电设备进口手续,扩大免于装运前检验的旧机电产品范围,继续健全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链条,并逐步加以完善,为规范旧机电产品进口秩序,服务钢铁、汽车、电子信息等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一、2010年度进口旧机电产品质量基本情况

(一)进口旧机电产品贸易量保持稳定

2010年度全国检验检疫机构共受理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核准申请2.75万备案批,涉及金额53.58亿美元。其中85%以上集中在我国沿海的江苏、广东、上海、天津、山东、辽宁、浙江、福建8个省、直辖市,旧机电产品进口需求重点仍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为领先的沿海地区。

直属检验检疫局

备案批次

(批)

备案金额

金额(万美元)

占比例

江苏检验检疫局

8397

200769.46

37.59%

深圳检验检疫局

2466

83908.46

15.71%

上海检验检疫局

3443

61770.01

11.57%

广东检验检疫局

5076

33778.00

6.32%

珠海检验检疫局

875

26057.00

4.88%

天津检验检疫局

1244

19318.50

3.62%

山东检验检疫局

978

14299.05

2.68%

辽宁检验检疫局

722

14263.39

2.67%

浙江检验检疫局

450

13607.95

2.55%

厦门检验检疫局

1191

11746.10

2.20%

〔注〕办理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金额在1亿美元以上的局,按照备案金额降序排列。

2010年度全国检验检疫机构实际接到报检并完成到货检验检疫的进口旧机电产品为5.41万批(部分申请备案的旧机电产品分批进口),金额40.29亿美元,金额较2009年增幅在15%左右。

 

2010年度向我国输出旧机电产品总量居前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日本、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美国、欧盟国家,占进口旧机电产品总额的85%。

(二)装运前检验促使大量不合格问题在进口前得以发现并解决

2010年度,共计43.20亿美元的旧机电产品由境外检验机构在启运地实施装运前检验。其中检验合格的旧机电金额8.41亿美元,仅占实施装运前检验金额的19.46%;检验不合格经境外供应商整改后准予进口的旧机电金额34.72亿美元,占实施装运前检验金额的80.38%;另有670.19万美元的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不合格未予进口。

 

 

境外检验机构装运前检验发现的一些重要的卫生状况问题、电压制式问题、机械防护装置问题绝大部分通过启运前在境外进行技术整改和卫生清理,大幅减少了到货后整改和卫生清理对我国环境的污染,有效做到了将风险和危害拒于国门之外,避免了国内收货企业不具备技术整改能力而导致设备引进后闲置的尴尬,降低了国内企业遭受经济损失的隐患。

(三)实际到货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仍有待提高

2010年度,各地检验检疫局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到货检验一次检验合格5.02万批、涉及金额32.55亿美元,占总到货检验金额的80.79%;一次检验不合格整改后合格3758批、涉及金额7.64亿美元,占金额的18.96%;最终检验不合格164批、涉及金额1031.05万美元,占金额的0.25%。

 

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是:

1、产品安全标识磨损、脱落;设备缺少相应的中文标识电源和电控部分严重老化工作电压与我国电压制式标准不符机械传动部件磨损明显,安全防护措施缺损或失效;带有一定量的油污、加工碎屑、废电线电缆、废电路板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

2、到货时实物与备案、装运前检验不符。

二、进口旧机电产品安全质量问题原因分析

2010年度,全国进口旧机电产品境外装运前检验与到货检验的一次检验合格率较上年度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究其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一)产品固有原因

任何一个产品生产时都是以满足目标市场当时的技术法规、标准为基础的。由于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与我国的产品标准之间存在差异,因此将投放到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产品再转口到我国,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产品无法达到我国标准。此外,对于一些制造年份较早的旧机电产品,由于制造日期在我国现行的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生效以前,因此势必出现不合格情况。

(二)市场原因及政策调控原因

为帮助国内钢铁、汽车、电子信息等行业尽快走出金融危机困境,为企业引进急需的生产设备和生产资料创造更宽松的政策环境,2009年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简化旧机电设备进口手续规定。国家质检总局据此扩大了免于装运前检验的旧机电产品范围,仅实施到货检验。由于缩小了装运前检验的旧机电产品范围,导致到货检验发现不合格情况的增加。

2009年下半年起,我国经济率先从全球金融危机中开始复苏。许多国内企业在2008、2009年搁置下的设备引进计划在2010年重新启动。而同期,国外许多企业纷纷倒闭并将已停用的设备类固定资产进行低价拍卖。许多国内的贸易企业参与境外竞拍旧设备,再将旧设备进口到国内,寻找有设备需求的国内实业企业。这类设备不具备在境外装运前实施动态安全项目检验的条件,也导致了到货检验发现不合格情况的增加。

(三)企业原因

一是部分国内贸易商在全球金融危机后期以低价吸纳境外闲置的旧机电产品,这样进口的产品极有可能存在各种隐患,甚至是淘汰产品。二是部分在装运前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境外发货企业未实现整改承诺,到货检验中又发现不合格情况。三是境外发货企业擅自调整、调换经过备案、装运前检验的旧机电产品,造成到货产品与备案、装运前检验不符。四是部分国内进口商是境外发货企业的子公司,不敢对母公司调拨存在问题的旧设备有异议。

三、进口旧机电贸易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一)“以旧充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绝

2010年度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共计查获超过300批 “以旧充新”的情况,涉及以新机电名义申报进口的旧机电产品金额超过1785万美元。

(二)企业以出口成品退运”方式变相转移进口电子电器废弃物带来环境污染风险

2010年,上海、江苏、广东等多个省、市的检验检疫部门在对以“出口成品退运”方式退运进口的多批电水壶等家电产品、吸痰器等医疗器械产品查验时发现,退运机电产品是2008年以前生产出口的在国外已使用过相当长时间的产品。这些产品很可能在国外的宾馆、医疗机构、乃至普通消费者家庭中使用了2年以上,相当数量已经损坏、老化严重,部分医疗器械内含痰迹,长满霉菌,存在严重的卫生和安全隐患。而这样的产品却以2009年或2010年出口产品的名义退运回国内,有的甚至以存在质量问题的新品名义申报退运。虽然原国家环保总局、原外经贸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部门为防止境外机电产品废弃物污染向我国转移,对进口固体废物、进口旧机电产品制定了严格的监管措施,但连续数起案例提醒我们,应警惕电子电器废弃物假冒退运货物之名,变相转移进我国境内。

(三)部分高污染、高能耗旧机电产品可能给使用地区带来环境和能耗风险

发达国家产业结构调整,部分行业在国外已被限制发展。随着我国扩大进口、扩大引进外资,其中一些高污染行业如化工、制药、造纸、印染等行业使用的旧设备如果在进口前未能妥善处置,可能会给当地带来环境污染风险。部分进口旧设备已技术过时,利用价值不高。另外多数旧机电产品电源制式不符合中国要求,这类设备本身能耗并不低,进口后往往还需要加装大功率、高能耗的大型变压器,增大了产品的整体能耗。

四、旧机电产品进口发展趋势与管理工作建议

(一)对再制造、全球维修等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态势及用于相关产业的以机械类产品为主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加强研究,根据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和特征,构建相适应的检验检疫管理制度,促进维修、再制造等生产性服务业的良性发展。

(二)综合我国现行能源政策法规、能效标识制度、产品能效标准和检测方法,结合国家能源安全政策和国内外市场能效监督的要求,研究建立符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需求的旧机电设备能耗准入体系和统一的有关进口旧机电产品的能效判定标准,限制高能耗和技术老化的旧机电设备的进口。

(三)加强对退运机电产品的管理,对以退运为由进口电子垃圾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严防进口电子电器废弃物造成我国环境污染。

 

温家宝总理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2011年十大重点工作之一,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和“扎实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作为“十二五”的重要目标任务。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国家质检总局将从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高度,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与相关部委共同做好旧机电产品进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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